据21财经,法院认为,判断涉案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诋毁可以从三方面进行审查:主体是否经营者;行为是否捏造、散布虚伪事实;后果是否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。
吸引新用户、维持老用户,保持用户粘性是互联网企业开展经营业务的基础,就脉脉与百度而言,用户访问量、吸引更多注册用户使用网站及App服务是双方企业获取市场交易机会及交易利润的根本,双方的用户群体存在重叠,这使得双方之间具有现实的竞争利益。脉脉无证据证明涉案言论的客观真实性,其以“百度员工”账号的名义发布涉案言论,属于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,具有一定的误导性,构成损害百度公司商业信誉的行为。综上,法院判定脉脉发布涉案言论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