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龚进辉
昨天,医美平台新氧旗下公众号一则推文惹众怒,也让自己吃上官司。
原来,新氧公众号发布《马思纯,享年37岁》一文,引发众多网友不适。“这标题起得吓我一跳”“好离谱的标题啊,这是干嘛?人家马思纯过得好好的。”网友纷纷表达强烈不满,很快该推文的标题被悄悄修改为《马思纯的“停在三十七岁”》,但争议并未就此平息,不久后文章删除。
尽管新氧官方公开致歉,但并未获得马思纯的原谅,随即展开反击。马思纯方以名誉权、肖像权侵权为由起诉新氧运营主体,要求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这下好了,新氧终于要为自己的任性行为,付出应有代价。

表面上看,马思纯起诉新氧,是一起自媒体“标题党”翻车引发的名誉权与肖像权纠纷,但深入剖析可以发现,这实际上是公众人物对部分自媒体长期滥用“道歉经济学”、将侵权作为低成本流量获取手段的一次有力反击。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来看待这一事件:
一、恶意断章取义,触碰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
事件起因是新氧公众号将马思纯在采访中表达“与旧我告别、拥抱新生”的文学隐喻,恶意掐头去尾,炮制出《马思纯,享年37岁》这种极具误导性的讣告式惊悚标题,并以此推广美容仪产品。我最直观的感受是:新氧为流量突破底线,用“死亡梗”博眼球,既不尊重他人,也消耗行业公信力。
在法律层面,将专用于讣告的“享年”一词用于在世者,且带有商业营销目的,已构成对当事人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侵害。在道德层面,这种为了博眼球、流量变现,不惜拿他人名誉和情感当垫脚石的行为,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与人文关怀,吃相极其难看。讲真,换作我是马思纯也忍不了,必须坚决起诉!
二、戳破“道歉经济学”的遮羞布,拒绝为侵权买单
这并非新氧首次因侵权道歉。该公众号曾先后向林志玲、毛晓彤、徐冬冬等多位明星致歉,背后似乎隐藏着一条“侵权-被起诉-道歉/小额赔偿-再发下一篇”的流水线。对于平台而言,单案判赔金额往往低于爆款文章带来的广告引流收益,违规成本较低,导致道歉沦为规避追责的万能模板和标准配套流程。

马思纯此次坚决启动诉讼程序,要求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,正是为了打破这种“用道歉换流量”的恶性循环,质问违规套利行为的合法性。说白了,她不接受道歉即了事,对恶意侵权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,避免变相纵容“标题党”乱象。而新氧营销失德,责任难逃!
三、倒逼行业反思,流量狂欢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
医美平台本应传递专业信任与安全感,但部分平台却长期依赖“看明星脸-制造差距感-引导项目消费”的灰色内容模板,通过戏谑、贬损甚至猎奇的方式制造容貌焦虑,恶意蹭流量也是其生存法则。此举短期可以获取流量,但长期将失去公众信任。
此次事件引发了公众和媒体的强烈批评,也促使监管部门进一步关注自媒体乱象。随着相关互联网内容分发管理规定的出台,断章取义、炮制噱头博流量的行为已被列入重点整治清单。
综合来看,马思纯起诉新氧,既是个人维权,也是对行业乱象的一次纠偏。流量时代,营销不能以践踏他人权益为代价,尊重他人、守住法律与道德底线,才是长久之道。你说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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